天津到呼和浩特疫情政策/天津发布疫情防控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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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6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12日,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滦州疾控中心转来的协查函,函称天津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乘人员李某某、吴某、井某、王某某、武某某5人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其中李某某、吴某、井某、王某某4人现在我区居住,武某某曾在我区有活动轨迹。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李某某等4人及其密接人员、对武某某的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5人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月6日19时左右从远洋城南门进入,19:30至21:00左右在呷哺呷哺火锅店吃饭。后步行至华岩路与裕丰街交叉口西行60米的经典台球厅二层,22:00-23:30在台球厅停留。2月7日12:05左右由景泰翰林步行至爱乐琴行门口打车。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唐山市政府在2023年4月15日发布了关于解除二级预警的消息。该预警是为了应对新冠疫情而发布的,旨在提醒公众注意防疫措施。然而,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唐山市政府决定解除二级预警。
3月7日9:10左右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正门打车前往唐山市客运站,于9:29左右到达唐山市西客运站,9:40左右乘坐大巴车前往承德市。
2021年11月1日15:00,我区收到上级推送《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肖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同车厢人员卜某某的协查函》,涉及我区次密切接触者1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卜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卜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1年10月30日11:05-13:24乘坐G1248次列车由济南西站至唐山站,13:50下车后步行至唐山客运站,购票后到检票口附近共享按摩椅候车,14:20-15:50乘坐唐山至曹妃甸工业区大巴车,在曹妃甸工业区新三加市场下车,下车后步行至新三加市场世纪华联超市购物,15:57在新三加菜市场门口打车至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业园中国石油码头,16:15步行至曹妃甸区工业园中国石油码头员工宿舍,17:10到员工食堂就餐,17:40回宿舍后无外出。
2021年10月31日6:50-7:10员工食堂就餐,7:15返回宿舍,8:00-11:00到增产服务中心工作,11:10回宿舍休息,11:30员工食堂就餐,11:50返回宿舍休息。13:50-16:40增产服务中心工作,17:00员工食堂就餐,17:10分返回宿舍后无外出。
3月22日,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34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25日,我区收到高新区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称高新区居民张某某、秦某某、秦某某3人,系亲属关系,被定为密接,张某某等3人曾在我区有活动,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月17日张某某带秦某某于15:30左右到眼科医院自助挂号进行核酸检测,15:34缴费,去二楼诊室开就诊单后到一楼进行核酸检测,15:50左右离开。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陈某及其同事、学生在上述时间段有过共同活动轨迹、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及3月10日至3月11日乘坐同一辆出租车或网约车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备,等待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月12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我区居民曹某某系函中所通报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都某某的火车同乘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曹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曹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1月9日至12日,每天中午11点左右去凤凰山公园遛弯半小时至一小时。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曹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南堡经济开发区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病例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公告2021年11月2日18时33分,接到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王某的次密刘某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程序,并对刘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刘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1年10月25日16时03分,刘某在无为站上火车,坐G304次列车,17时30分在蚌埠南站下车,乘坐公交车128次到蚌埠站下车,19时25分乘坐T24次列车15车5号中铺,26日5时12分到达唐山西站。随后从唐山西站拼车到南堡,车上共有5人,车牌号冀B2E61C,6时30分到达南堡开发区金港明珠住址后,未外出。

2021年11月2日15时29分,在家万佳超市购买白菜后回家,期间佩戴口罩。20时10分由南堡开发区疾控中心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3月10日,我区收到社区工作人员电话报备,称我区居民,其自称接触过新冠肺炎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接到报备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该居民及其密接人员现已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该居民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0日上午骑共享单车到保府驴肉火烧专卖店吃早点。8:46由兴源道西口站乘坐91路公交车,9:05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湖校区站下车。18:30骑共享电动车到千家地产未来城店,约十多分钟后骑共享电动车离开。在唐山中心医院附近打出租车返回家中。
2021年10月19日21时,接到唐山市丰润区疾控中心推送的关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闫某和姜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同车间同事张某某的协查函,我中心立即与张某某联系,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其轨迹如下:张某某18号下午17时左右下班,乘坐班车回古冶,18:20到达古冶水韵花苑站点,约18:30分乘坐204路公交车到古冶唐家庄东工房站点下车,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9号上午约6:00在古冶唐家庄东工房站点上车,乘坐204路公交车至古冶水韵花苑站点下车,6:30左右在水韵花苑站点乘坐班车到达单位,下午17时左右下班,乘坐班车回古冶,18:15到达水韵花苑站点,约18:20分乘坐204路公交车回家,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其曾于7月31日19:40-22:20在海港开发区川椒火锅城就餐,自上述时间至通告发布之日期间在该饭店就餐的群众,看到此通告后,立即向村居和工作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海港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河北6地公布密接者行程轨迹,是为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防止疫情扩散,同时提醒可能接触的人员及时报告并配合防控工作。